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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开始申领

(政策解读)

记者 杨思敏 通讯员 虞晓帆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2021年度宁海县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工作已经启动,即日起至2022年5月5日,符合条件的紧缺型人才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直接登录宁海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nhrc.ninghai.gov.cn:8081)申报;符合条件的实用型人才由用人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单位账号登录宁海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nhrc.ninghai.gov.cn:8081)申报。

据了解,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及房地产企业)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分别符合我县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和紧缺工种岗位目录的紧缺型人才,经认定具有准购资格后,在宁海县域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一次性给予实际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30%,最高35万元的购房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实用型人才,经认定具有准购资格后,在宁海县域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一次性给予实际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22.5万元的购房补贴:(1)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才奖项或县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县级为第一完成人,市级为前三位完成人,省级为前五位完成人)的人才。(2)企业推荐人才。前3年平均纳税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纳税额给予推荐指标(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纳税额合并到集团公司计算)。其中,前3年平均纳税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个申请指标;余下的纳税额每1000万元增加1个申请指标;超过10个指标的,每2000万元纳税额增加1个申请指标,超过20个指标的,每3000万元纳税额增加1个申请指标,最高不超过30个指标。上述企业按照指标推荐人才享受补助,推荐的人才须连续两年年薪在20万元及以上或担任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3)创业人才。2019年3月1日以后来我县新创办企业三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且为企业的实际控股人。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人才所在单位(不含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及房地产企业)须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2)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无补缴记录)以上。(3)申请人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4)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只能一方就高享受。(5)人才本人或配偶已经享受过我县住房优惠政策(包括房改购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建房等实物分房及货币形式的住房补助等)的,不再列入申请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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